问:评审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,招标人是否可以直接公示第二名中标?
招标项目评审结束后,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来函称项目经理因故不能到位,将放弃中标资格。此时,中标候选人还没有进行挂网公示,那么招标人是否可以直接公示第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?
解析:该项目评审已经结束,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,建议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名单,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。
由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已经来函放弃中标资格,公示结束后,招标人可按照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,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。